又到開學了,女兒嚷著要買文具,便跟她和愛妻到文具店逛逛。在文具店內,但見人山人海,男女老少都在摸索那些千奇百怪的小玩意。
不經意地在架子上看到一本小册子,用英文寫的,題目是 <Contracts for Couples>。好奇心驅使下,便拿來看看。那是給打算結婚或同居的男女,自己動手寫一紙合約,說明大家的權利與義務,好讓一但分手之時,可以按照合約辦事。全書共一百多頁,還附送光碟一片。
這是現代人的處事方式,甚麼事情也得按照合約辦事。但是,夫妻關係也要靠一紙合約來維繫,未免有點兒那個。
總是缺少了一點互信,怕人家說了不算數,也怕蝕底給別人。口講無憑,手上拿著一紙合約,才覺得安心一點。大小生意、租住房屋,固然少不了一紙合約。就是找水喉匠來家裏修理茅廁,也怕他說話不算數,要把工序、材料、價錢。。。寫下來,並簽字作實。
古語有云:百世修來同船渡,千世修來共寢眠。有緣成為夫妻,是千世修來的緣份,本應要好好珍惜。現代人卻不接受這一套,未「結」已為「分」作好打算,真叫人唏噓。
手執合約,卻又走進教堂裏山盟海誓,還在眾人面前說:我願意!不知有否褻瀆神靈?
不時看到這些新聞:夫妻因拒絕房事而發生衝突,甚至投訴被人強姦而閙上衙門,弄得警察叔叔不知如何是好。既然大家都喜歡尊重合約精神,那些對房事有強烈需要的人,何不在結婚之前,把他/她們的「特殊需要」也寫在合約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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